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机关全体干部:2025年清明节假期为4月4日至4月6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守土有责负责尽责,扎实做好值班值守。</p>
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重要动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立即报送主要领导,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
请值班人员加强清明假期的值守和巡查,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机关办公楼和家属院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市政府将对节日期间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擅离职守的,直属机关纪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二、带头践行文明祭扫,确保消防安全。
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身作则,移风易俗,带头开展文明祭扫。
祭扫请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防止引发火灾。
严格遵守禁止野外用火和消防安全等规定,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不在墓地和野外烧纸焚香、燃放鞭炮和使用明火,确保安全祭扫。
三、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安全生产包保联系点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履行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