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评论:用好个人事项报告“经验交流” 党建评论:用好个人事项报告“经验交流”党建评论:用好个人事项报告“经验交流”新年伊始,各地正组织领导干部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p>党建评论:用好个人事项报告“经验交流”

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也是检验党性纯度、核查作风形象的“经验交流”。

必须带头执行、以身作则,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这项工作,如实、按时、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让全面从严治党的“篱笆”扎得更紧。

然而,通过对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发现,还是存在少数领导干部错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的问题。

有的公私界限不明,不知道什么该报,应该如何报告;有的纪律意识淡薄,核对情况“差不多就行”,表格信息“随便填填了事”。

究其原因,还是对党忠诚不够绝对,思想认识不够自觉,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绝非个人小事,而是关乎党性原则的大事。

要仔细研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文件,搞清楚填报标准、规定时限,确保填报有依据、信息无遗漏,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加强自我检视,对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这面“镜子”,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看一看自己在忠诚、履职、作风、家教等方面有没有偏差、出没出差错。

不如实“亮家底”,何以谈忠诚?要本着对组织、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