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孝义市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孝义市村级组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名称事项名称行使依据行使依据承办承办主体主体类型1《生育服务证》初审转报【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十五条【规章】《山西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晋人口发〔2006〕14号)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卫计类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初审转报【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卫计类序号事项名称事项名称行使依据行使依据承办承办主体主体类型3《再生育服务证》初审转报【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四十八条【规章】《山西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晋人口发〔2006〕14号)第四条、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卫计类4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法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第十二条【地方性规章】《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2003年8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款村民委员会卫计类5协助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行政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条村民委员会卫计类序号事项名称事项名称行使依据行使依据承办承办主体主体类型6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行政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修订)村民委员会卫计类7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发放奖励扶助金等费用的初审转报【规范性文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号)【规范性文件】《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晋发〔2007〕35号)村民委员会村计生专干卫计类8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初审转报【规范性文件】《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7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卫计类序号事项名称事项名称行使依据行使依据承办承办主体主体类型9出具婚姻情况证明【规章】《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发〔2015〕230号)【规章】《山西省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办法》(1996年2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1997年12月4日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西省实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办法》的决定修正发布)第二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民政类10出具收养人情况证明【规章】《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发布)第五条、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民政类11协助乡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条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民政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