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档案查阅规定 员工档案查阅规定一、查询原因:一、查询原因: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宗旨和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以下情形可提供干部档案或相关材料的查询服务:(一)涉及干部的考察、任命、调动、聘用、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入团、参军、出国、职级待遇、治丧等事宜,需查阅其个人档案的。</p>员工档案查阅规定

(二)政法、安全、保卫等部门在侦查、审理和取证过程中,若需通过人事档案获取辅助证据,可查询相关材料。

二.查阅人员范围:二.查阅人员范围:第二条,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党员干部。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查阅自己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第四条,除了人事、组织干部因工作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同级、上级或本部门以外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五条,为了便于档案的利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以及保护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日常接触人事档案的人员应限制在一定范围内。

三.查阅流程:三.查阅流程:第六条,查阅员工档案需填写《查阅员工档案审批表》,并遵循严格的审批登记流程。

审批表应包含查阅者姓名、政治身份、查阅目的以及被查阅员工的姓名和职位。

未获得领导许可,不得查阅同级同事的档案,下属亦不得查阅上级的档案。

第七条,查阅干部员工档案时,查阅者需将《查阅员工档案审批表》提交给档案管理员,并依照以下规定完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