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XX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全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就规范我区市场价格行为作出如下提醒告诫: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p>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二、各类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

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商场、超市、专卖店以及社区团购、外卖等电商平台,要依法开展促销活动,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进行交易;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须如实、清晰标示。

四、月饼等中秋相关商品经营者要注意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价格,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要避免出现贵的商品不标价、标示不清、货签不对位等现象。

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简约、绿色包装,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五、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六、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不得有强制代收任何费用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七、旅行社要严格遵守价格和服务承诺,不得有虚假折价、低标高结、变相涨价、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八、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当立即按照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

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