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工程施工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 第一节通用部分序号工作项目伤害类型危险源控制措施一现场查勘直接:人身触是间接:设备损坏1.查勘组织不力1.1大型停电检修工作的现场查勘,应由检修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工作负责人、各专业小组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停电检修工作的现场查勘,应由工作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小组负责人参加。1.2查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误碰带电设备2.1明确查勘范围,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2严禁移动、翻越、开启围栏3.查勘不到位3.1参加现场查勘的人员应事先了解清楚工作任务及具体工作项目,避免临时性增加工作内容。3.2认真查阅图纸资料,技术台帐3.3工作负责人及小组负责人必须核对所检修设备异动情况。3.4工作负责人及小组负责人对上年度及本年度的缺陷记录和运行记录核对。3.5对工作现场的工作条件、工作范围的查勘必须到位,核实停电范围,必须明确保证作业安全的现场安全措施内容及布置要求。3.6查勘人员必须亲自到检修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做好查勘记录,查勘活动宜全程录音或录像。3.7强雷、暴风、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进行现场查勘,查勘中出现恶劣气象时应立即停止查勘工作3.8严禁单人进行查勘工作、严禁单人滞留在高压室和高压设备区3.9查勘进入SF6设备室、电容器室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通风。进入电缆沟、电缆竖井等长期密闭环境前必须进行氧含量和有害气体检测。3.10查勘活动中严禁试图操作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严禁抽拉运行中的端子排接线,防止误碰裸露的低压缆线、接线端子和连接片,防止误碰导致二次空气开关跳闸。4.现场照明不足查勘现场照度足够,必要时应使用移动照明设施序号工作项目伤害类型危险源控制措施二作业机具、安全工器具和材料准备直接:机械伤害、火灾间接:设备损坏作业机具不合格、准备不到位、不按规定搬运(1)搬运较大或笨重器材时,不得直接用肩扛,应使用绳索和抬杠抬运。需要多人抬运的物件,须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步调一致。(2)雨雪天运输器材时应注意防滑,在陡坡地段抬运时,路面上应采取防滑设施,同时要减轻每人所抬重量。(3)运输所用的抬运工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检查,已经霉烂的绳索不得使用。(4)用跳板或圆木装卸滚动物件时,应用绳索控制物体,剩余物品要固定好,物件滚落前方严禁有人。(5)使用起重机装卸时,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6)作业机具工况良</p>变电站工程施工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

公司企业安全管理燃气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第1页共14页一、施工范围:XXXX项目燃气工程:包含施工图纸内所有的燃气内、外线、调压箱基础、调压箱、及其附件等供货、安装、验收等完成图纸内所有工程及招标文件要求并协调所有部门的验收。燃气表仅负责安装及调试。乙方有义务无偿自行完善及优化图纸设计,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负责协调各个有关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按住宅居民生活用气形式)验收,由此产生的以上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供设备:甲供设备:燃气燃气计量计量表。二、技术要求(一)燃气工程(一)燃气工程技术标准技术标准1、依据规范标准:依据规范标准:1.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2《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DB11/T302-2014;1.3《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1.4《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1.5《聚乙烯燃气管道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程》QB/3D01-2014;1.6《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定》CJJ95-2013;1.7《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2008;1.8《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程》GB/T21447-2008;1.9《埋地钢质管道腐蚀防护工程检验》GB/T19285-2014;1.10《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参数测量方法》GB/T21246-2007。注:以上标准规范若版本低于现行标准,均

公司企业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同条件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12.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收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

公司企业合同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附录) (2)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附录)协议书附录条款内容条款号定义l项目名称是1(a)责任期限17计算起自赔偿的限额18.1服务开始22完成支付的时间31(b)当地货币42天外币56天对过期应付款项商定的补偿每天%协议书规定的货币32支付的货币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协议书的语言36主导语言汉语/英语协议书遵循的法律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业务总部所在地37通知业主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电话号码监理工程师的地址邮政编码电传号码传真电话号码

公司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电力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