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转让合同 商品房转让商品房转让协议协议甲方(转让方甲方(转让方):):某某某公司某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某法定代表人:某某某乙方乙方(受让方受让方):):某某某,身份证号。。。。。某某某,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屋转让给乙方(已经交付使用)(已经交付使用),双方就房屋转让,双方就房屋转让款项款项交付等相关相关事宜达成宜达成如下一致一致意见意见,以资共同遵守:,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年月日,诸城市红星建设集团顶账诸城市瑞日,诸城市红星建设集团顶账诸城市瑞博商贸有限公司商品房一套(地址:博商贸有限公司商品房一套(地址:平方:平方:价格:价格:附收据)于附收据)于年月日,日,将此房出售给将此房出售给(身份证:(身份证:)并将并将购房收据一并交给乙方:购房收据一并交给乙方:,收据名为:,收据名为:。自接收收据之日起,房屋的物业、房产证、水电等所有费用同为乙方自接收收据之日起,房屋的物业、房产证、水电等所有费用同为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所有,与甲方无关。第二条第二条转让价格转让价格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大写,大写。(该价格为甲方实得(该价格为甲方实得价格价格,税费等其他所有,税费等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第三条第三条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分期支付,并于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分期支付,并于年月日前五年内付清所有房款:前五年内付清所有房款:第一年:第一年:年月日前,乙方付甲方日前,乙方付甲方元。第二年:第二年:年月日前,乙方付甲方日前,乙方付甲方元。第三年:第三年:年月日前,乙方付甲方日前,乙方付甲方元。第四年:第四年:年月日前,乙方付甲方日前,乙方付甲方元。第五年:第五年:年月日前,乙方付甲方日前,乙方付甲方元。为确保确保以上款项以上款项按期按期交付不出问题,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应同时交付不出问题,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应同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甲方为抵押权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甲方为抵押权人)手续手续,抵押数额包抵押数额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房屋欠款以及滞纳金括但不限于转让房屋欠款以及滞纳金、违约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第四条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p>商品房转让合同

公司企业合同 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补充协议 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补充协议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补充协议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中文全称:英文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买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年月日就北京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号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以下简称“该契约”)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契约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契约订立的同时,就该契约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第一条该契约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第二条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契约附件三所列之内容。第三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契约之规定终止该契约、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契约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乙方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第四条甲方应按契约规定应具备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1.为遵守该契

公司企业合同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通过方式,取得北京市区(县)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的房屋,甲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_____元。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第一条房屋,房屋用途,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实测面积为准。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条载明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的,超过部分按房屋售价进行结算。付款方式见附件二,乙方按期将购房价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转为购房价款。第三条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将房屋交给乙方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

公司企业合同 商品房租赁合同 商品房租赁合同商品房租赁合同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代表人: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代表人: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________(地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用期____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____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九、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99)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99)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现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批准,准予上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字第号。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房屋,房屋用途为。乙方预购房屋的定金为人民币元。双方经协商,就该房屋的预售预购事项订立本契约。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上述建筑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面积(含分摊的共有共用面积)为平方米,该土地使用面积为甲方暂测面积,房屋竣工后以测绘部门实测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房价款时,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与暂测建筑面积的误差不超过暂测建筑面积的±__%(含)时,按照本契约第三条所述房屋单价据实结算;房屋建筑面积误差超过上述约定幅度时,自甲方向乙方出示测绘部门实测面积数据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大写)方式处理:1.乙方有权解除

公司企业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 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预售合同书出售方:(甲方)地址:电话:购买方:(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第一条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用地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使用年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由甲方预售。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幢号(第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基底分摊平方米、公用分摊平方米、其他平方米)。第三条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天: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单价元/平方米,总金额币千百十万千百十元整(小写万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