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银基础业务服务协议 收银基础业务服务协议收银基础业务服务协议甲方乙方乙方已获得**有限公司“XXXXX”系统产品的授权。乙方是合法存续的组织机构,有资质开展相关业务。现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售卖的“XXXXX”软件、设备、相关服务等相关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1.XXXXX收银基础业务服务、流程及费用收银基础业务服务、流程及费用1.1乙方售卖的“XXXXX收银系统”(功能详见附件一:产品服务功能列表)及移动手机客户端是依托互联网和专业外设终端,助力商户提升精细化、数字化、互联网化管理运营能力,优化消费者体验,增加消费者忠诚度,最终提升商户盈利能力的平台。1.2益阳易伙伴科技有限公司拥有“XXXXX收银系统”和“移动手机客户端APP”(以下简称“XXXXX收银系统”)完整的产品所有权。1.3双方约定,甲方如使用乙方“XXXXX收银系统”及相关终端、设备,需支付相关终端、设备的购买款项及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本协议3.1条约定为准。1.4双方约定,本协议有效时长以双方约定的服务有效期为准。1.5双方约定,相关服务费用的整体总计费用为:双方签订的本协议项下“XXXXX收银系统“、软件、服务费、终端硬件设备等所有金额及所有从属于本协议下软件、服务费、硬件设备、其他终端、外设设备、营销服务(如有)等单项订单金额总和。1.6双方约定,甲方应将本协议项下应支付给乙方的相关服务费用支付至约定的乙方指定账户。1.7本协议及附件约定的价格及费用金额均含增值税。若甲方需开具发票,应向乙方提供开票申请和开票信息,由乙方开具发票。2.双方义务和责任双方义务和责任2.1甲方应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续约。2.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出提前终止协议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2.3双方一致同意,因厂家产品迭代致使本协议项下终端硬件设备停产无法发货,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配置及以上产品,并确保新提供产品的功能涵盖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功能。乙方应在新产品发货前告知甲方变更情况,甲方如对新产品型号或功能有异议的,可要求乙方暂停发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4甲方保</p>收银基础业务服务协议